路加和保羅:有關拯救敘事的互文性對話
內容簡介
路加和保羅關係的主題在新約學術中是一個頗為悠久、繁難的研究主題。這對聖經傳統的理解和傳承以及探索早期基督教之發展歷程,都具有重要意義。但隨著現代學術成果的積累和多樣化,要系統地闡述這個問題正變得越來越困難。本書嘗試挑選這樣的一個經典學術難題,借用知識社會學關於宗教群體之世界觀形成和發展的理論,借助保羅和路加兩人之神學原點乃是以基督爲中心的故事這一重要觀點,從基礎敘事結構這個層面來比較保羅和路加的思想世界。本書致力於重構保羅思想世界的整全敘事框架,大膽提出羅馬書前五章蘊涵從創世到終末的基礎敘事的觀點,此乃本書最冒險,同時也最有價值的部分。但另一方面對路加作品的論述則更接近現今的主流觀點。在路加作品表面敘事底下的基礎敘事結構逐步浮現的過程中,同時與保羅的敘事進行點對點的比對,突出兩者共同的「神—人關係」核心,詳細闡述「拯救作爲新創造」、「基督的信」、「上帝的義」、「十字架」和「亞當—基督預表」等關鍵新約神學主題,辨明兩者在每一個階段上的異同,揭示路加如何批判性地繼承保羅的思想遺産。進而說明,路加和保羅在有關「猶太人的命運」問題上的明顯分歧揭示了兩人在歷史處境上的差異。
作者介紹
李丞欣
廣東佛山人,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獲宗教學博士學位,任職於湖南科技大學。致力於早期基督教研究,尤其集中於聖經詮釋、典外文獻研究,關注早期基督徒的敘事/歷史書寫及其歷史社會背景。
目錄
總序
導論
第一章 研究回顧
第一節 二戰前:歷史重構和歷史性詢問
第二節 二戰後:「路加新貌」
第三節 接受史視角
第四節 互文性視角
第五節 保羅的拯救敘事結構
第六節 總結和反思
第二章 概念和方法
第一節 敘事化建構及其基本性質
第二節 保羅的拯救敘事
第三節 路加的拯救敘事
第三章 保羅的「拯救敘事」圖景
第一節 保羅拯救敘事的結構
第二節 保羅拯救敘事的各階段
第三節 主題句(羅1:16-17)
第四節 全人類的罪惡處境(羅1:18-3:20)
第五節 基督十架(羅3:21-31)
第六節 「萬國的父」亞伯拉罕(羅4:1-25)
第七節 拯救:為義及復和(羅5:1-11)
第八節 亞當事件所帶來的罪與死亡(羅5:12-21)
第九節 「救恩計劃展述」小結
第十節 在「基督內」的生命與終末期盼(羅 6-8 章)
第十一節 關於律法和以色列
第四章 路加的拯救敘事
第一節 路加的拯救敘事及其結構
第二節 重返樂園
第三節 呼召和新創造:亞伯拉罕範式
第四節 摩西、先知和詩篇:以色列的使命和悲劇
第五節 十字架、「中間時期」和終末
結論
參考文獻
內容連載
導論
我們在這裡試圖重新闡述一個古老問題,即「保羅與路加之關係」問題,探討兩位早期基督徒作者思想世界之間可能存在的「對話」關係及其歷史處境。此問已經被古代和中世紀的教
父以及現代聖經批判學者們討論了近兩千年,筆者認為基於當今的學術研究進展,在一個新的層面重新探討這一問題的時機已然成熟,故有此書。
這位被早期教會傳統以及新約文本抄寫員認定撰寫了《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這套兩卷本作品的「路加」,出現在保羅書信《腓利門書》以及所謂「後保羅書信」的《提摩太後書
》及《歌羅西書》中,被保羅親切地稱為同工和醫生。他似乎和保羅關係密切,而《使徒行傳》中著名的「我們段落」(wepassages)(徒16:10-17? 20:5-15? 21:1-17? 27:1-28:19)
也似乎肯定了其作者為保羅的密友。這種對「路加」身分和個人關係的觀點為教會傳統宣講所接納。
但在近現代聖經歷史批判研究自19 世紀F. C. Bauer 及其學派興起後,人們即從文獻和歷史重構的角度質疑這種傳統觀點:首先,對觀福音 (synoptic Gospels) 研究中關於源流和
寫作時間的研究共識將「路加」推向保羅之後數十年的世代;其次,對保羅生平的重構和書信思想研究也提出了《新約聖經》中14 封「保羅書信」的真偽問題,以《羅馬書》為首的7
封「無爭議保羅書信」(undisputed Pauline letters) 逐漸成為保羅思想的代表;最後,隨著傳統批判、編修批判等歷史研究範式的進一
步發展,「路加作品」和保羅書信間的思想衝突關係得到強調,「主再來」的延遲 (delay of Parousia) 成為解釋衝突的主要因素,Hans Conzelmann 以及Philipp Vielhauer 為其
中的重要代表,也是本研究在過程中持續的對話對象。然而,20 末世紀至21 世紀初,在歷史批判基礎上的新研究範式興起,學者們以文學批判或敘事分析等方法各自分析「路加作品
」和保羅書信,同時也以互文性 (intertextuality)、接受史等視角重新肯定兩者間的歷史和思想聯繫,「保羅與路加之關係」問題在新世紀的新研究路向下得以重新作進一步探討。
在此學術背景下,這裡以《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和7封「無爭議保羅書信」的文本為軸心,探討路加和保羅作為兩位文本作者之思想世界可能存在的互文「對話」(dialogue) 關
係,通過對比揭示這種「對話」關係中的傳承和革新,探究背後其相關歷史處境之變換。Hans W. Frei、Paul Ricoeur、W. A.Kort 以及C. H. Dodd 等學者認為:人的思想世界、尤
其是猶太人和基督徒的思想世界具有敘事性本質。從人的日常經驗出發和從社會團體生活傳統接納的敘事建構是人類認識自己、他人和世界之活動的重要維度,具有基礎性意義;由此
建構的基礎敘事結構是特定世界觀的基礎和框架,在群體處境中具有公共性和集體性。我們採納這種觀點,認為保羅和路加反映在文本中的思想世界背後都各自有一個基礎敘事結構,
這套敘事支配了保羅在書信中應對具體教牧問題的不同論述,同時也為路加在其關於耶穌及其門徒的表層敘事建構中反映出來。而兩者的共同點乃是以傳統《希伯來聖經》敘事為基礎
和框架,又以獨
一神論的創造、上帝對以色列的揀選和對通過耶穌實施對人類的終極拯救作為共同基本元素;而「拯救」作為神人關係的復和,以及上帝重申對世界的主權成為兩者思想世界中的基礎
敘事結構的共同中心主題,上帝的拯救計劃貫穿整個從創世到終末的敘事框架。
換言之,路加和保羅的思想世界都為一套以「上帝的拯救」為主題的敘事結構所主導。在這個基本層面上考察和對比兩者思想世界有以下兩個優點:首先,可以克服互文比較中不同文
本在文類 (genre) 上的差異:一直以來,探討不同文本之間的互文關係都要克服文類上的差異,不同文類的文獻有其相異的文學分析、解讀、詮釋方法。路加研究 (Lucan-study) 和
保羅研究 (Pauline study) 本身就其不同的寫作文類(敘事文體和書信文體)在學術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相對獨立的兩個研究領域,儘管它們都能夠被置於廣義的歷史批判方法中,但
兩個領域的問題意識和研究方法均有明顯差異。因此,路加作品和保羅書信之間純粹在文本層面上的互文比較只能觸及個別有明確文本聯繫的思想議題,如「律法」、「終末審判」、
「罪」等,各議題之間的關係以及它們各自在路加和保羅思想世界整體中的位置的進一步綜合考量都存在困難。超越文本層面進入背後的思想世界,以其基礎敘事結構作為共同的比較
平台,過去分開討論的不同思想議題將在這基礎敘事中得到整合;而且互文性理論也揭示了互文現象在實際文本領域之外的廣泛存在,包括思想結構或世界觀之間的可能互動。
其次,對路加和保羅的思想直接能夠進行整體把握的可能:承上所言,基於作為思想世界基礎的敘事結構具有整全性,涵蓋從創世到終末以及普世的時間和空間幅度,基礎敘事結構的
這個普遍特點使我們有可能通過對這個敘事結構的重構而對路加和保羅在不同文本中反映的思想世界進行整體把握。儘管路加在文本中的表層敘事之時空幅度十分狹窄,但事實上我們
通過宣講內容、關鍵語句、對《希伯來聖經》的指涉等方
面將會發現其基礎敘事結構具有時空上的整全性,因此基於文本所提供的互文線索重構支撐表層敘事的基礎敘事結構是可能的。對保羅那7 封在不同問題處境下形成的書信而言,在承
認它們在具體議題上的表述差異以及歷史中的保羅在其生涯中經歷了思想變化的基礎上,我們以其最具有系統性和代表性的後期書信《羅馬書》作為出發點,並輔以對其它書信的分析
,重構其背後單一敘事結構作為保羅成熟思想的反映。
綜上,「拯救敘事」在這裡指的就是保羅和路加支撐其思想世界的基礎敘事結構,我們將從具體文本出發對此思想結構進行探討和比較。我們在此首先需要澄清三點:(a) 首先,路加
和保羅在「拯救敘事」層面上的比較之可能性,在於他們可能具有在思想上的傳承關係(尤其是路加對保羅的認同),其拯救敘事的結構和框架具有相似性,這似乎印證了兩者存在積
極的互文對話關係:在耶穌及其受難、復活和再臨之外,本研究將會指出兩者關於「上帝拯救」的敘事建構都涉及「亞當」、「亞伯拉罕」、「摩西」、「律法」、「以色列」等重要
《希伯來聖經》人物和主題,兩者都將其在時空中的展開和耶穌及當下的人類的得救相聯繫。(b) 另一方面,將保羅和路加的拯救敘事進行對話的基本著眼點是他們之間的差異,思想
世界的基礎敘事結構所具有的動態性質通過比較而得到體現。保羅和路加兩個相似的拯救敘事之間在具體內容中所呈現的差異,與兩人的個人和歷史處境息息相關,這也是本書所要著
力解說的,並特別關注外邦人在基督徒團體中比例的增加以及公元70 年耶路
撒冷和聖殿的毀滅兩個歷史事件,這構成了保羅和路加之間的重要的處境差異。(c) 最後,雖然我們不能否認其思想世界及其文本產物中的個人特徵,尤其是保羅書信文本對作者性格
的生動呈現;但是,無論保羅書信還是路加兩卷本的作品,都並非是一種純粹表達個人意見的私人寫作,而都是在一個基督徒群體的集體處境下集體寫作,體現得更多的是早期基督徒
群體的發展變化,而非繫於作者身分的轉換。
基於上述考慮,本書框架如下:
我們首先回顧一百多年來德國歷史批判學術興起後學者們對這一問題的探索歷程和思路轉變,把本研究放到這學術史背景中。這就是本研究第一章所要處理的內容。我們首先聚焦「路
加和保羅之關係」問題在「路加研究」領域中的探討歷程,指出「路加和保羅之關係」問題的內涵本身從二戰前的「兩個保羅」向二戰後「路加與保羅」的轉變,人們不再只關注《使
徒行傳》中對保羅的描述,而是從整個敘事出發探討路加的神學思想以及他與保羅神學思想的關係。我們也將會發現,人們對保羅本身的解讀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著人們對「路加和保
羅之關係」問題的理解和立場。基於我們的方法論立場,在此也特別關注N. T. Wright 等人基於「保羅新觀」立場而對保羅書信文本背後敘事世界的闡述,這種闡述方式一方面承認
基督徒「福音」的敘事本質,同時也有利於我們重構保羅思想世界的敘事結構。綜合這兩方面的學術史回顧,我們指出過往探討過於零散化和缺乏整體把握的問題基礎上,在思想世界
的基礎敘事結構層面重新探討「路加和保羅之關係」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
以克服這些困難。
其後,我們將進一步探討思想世界或世界觀的敘事本質,為本研究探討「路加和保羅之關係」問題的進路提供進一步的合理依據,以及澄清相關的概念。在此,澄清「敘事」的性質、
形式以及特徵以及「敘事化建構」過程的一系列問題成為第二章節探討的重點。「敘事化建構」作為人認識自己、他人和世界及處理生活經驗的基本方式,它在人的世界觀或思想世界
的形成和發展中具有基礎意義,並以口頭傳講、文字文本等
方式存在於人的社會生活中,成為其個人和群體不可約化的「生活現實」。在這澄清過程中,我們將會揭示路加和保羅思想世界「基礎敘事結構」的整全性、集體性和終末性等特質。
我們尤其強調《希伯來聖經》傳統敘事在兩者思想世界中的基礎性地位,以及保羅在書信文本中對其的指涉、詮釋是他關於「信」、「律法」、「義」、「拯救」、「因信為義」3 、
甚至「在基督內」等思想觀念得以存在的基礎。在此基礎上,我們認為R.B. Hays 和N. T. Wright 等學者在詮釋保羅書信文本上的「敘事
性轉向」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進一步的洞見。我們也提出,《羅馬書》1-8 章和《路加福音》中的「撒迦利亞頌歌」前半部分(路1:68-74)為我們理解保羅和路加兩人思想世界的基
礎敘事結構提供了綱領性的線索。
第三章 保羅的「拯救敘事」圖景
第一節 保羅拯救敘事的結構
我們將以《羅馬書》為線索,分階段討論保羅思想所呈現的以基督事件為中心的敘事結構,並在此敘事層面上與路加的相關敘事加以比對。在進入《羅馬書》文本分析之前,我們必須首先釐清這個敘事結構的兩個關鍵的整體面貌問題:(a) 在保羅這裡十分重要的「亞當—基督」概念的評估直接影響這人們對其思想圖景的認識,時間性和超越性的矛盾必須加以解決。(b) 其次,保羅提出的模糊時間概念「從亞當到摩西」(羅 5:14)該如何理解?是否與我們在上文所釐定的敘事結構分期衝突呢?這兩個問題實際上是緊密聯繫的。
(一)「亞當—基督」預像
第一階段就是上帝通過摩西向以色列人頒布律法之前的時期,主要涉及亞當的「失樂園」敘事及其與耶穌基督的關係,指涉了《創世記》的部分敘事。正如上文提及,傾向於運用敘事進路解讀保羅思想世界的學者普遍認為保羅在書信中對於「亞當—基督」的「預像」指涉以及由此引發的進一步闡述,是我們討論這一時期的文本基礎。這種所謂「預像」的意涵究竟為何?亞當和基督是一種超越歷史的關係,還是在歷史時空中的關係?回答這些問題成為詢問所謂「從亞當到摩西」內涵的基礎。
對此,N. T. Wright 首先強調從歷史傳統的角度看待「亞當」概念本身所具有的集體性以及它和「以色列」概念之間的關係。他指出在兩約時期(甚至於後來的拉比時期)猶太人關於亞當的神學論述普遍並不像後來基督教神學傳統那樣指涉人類、甚至宇宙整體,而是集中在以色列身上,強調以色列就是上帝拯救計劃的工具,就是一些具有終末傾向的文獻中所論及的「第二亞當」。因此這第二位亞當並非指作為個人的彌賽亞,乃指終末的上帝子民 (eschatological people of God)。在公元前後數百年的危機時刻中,部分猶太人堅信以色列就是亞當的化身,以色列在人類中繼承了上帝在創世過程中賦予亞當的特殊地位,始終位於整個歷史計劃的中心位置。在這種世界圖景中,整個受造世界本以亞當為中心,以色列作為亞當的承繼者處於整個世界的中心,而律法則成為以色列作為上帝子民之存在的中心;外邦異教徒作為以色列的敵人和臣民,則只處於這個同心圓圈的外圍邊緣。這個同心圓圖景支撐著以色列國族復興這一終末期盼。Wright 認為:首先,保羅相信上帝已經把以色列在其拯救計劃中的任務轉移到拿撒勒人耶穌身上,耶穌作為「受膏的王」代表了整個以色列,他一個人成為終末的第二亞當;其次,耶穌及其聚集起來的新群體是天主在其拯救計劃中要重建的真人類 (true humanity),而非那些失去以色列名分的猶太人。由此,保羅的亞當基督論 (Adam-christology) 事實上是以色列基督論 (Israel-christology),詮釋了耶穌被稱為彌賽亞(基督)在保羅心目中的具體歷史含義:耶穌基督以其順服至死扭轉了亞當的悖逆,又以其復活、被舉揚克服了死亡後果,戰勝罪惡權勢,完成了以色列依靠律法所無法完成的事情,滿全了以色列的救恩角色。「亞當—基督」概念被保羅擴展成了「亞當—以色列—基督」三重關係,覆蓋世界歷史的三個時期,具有奠基性意義。
與之相反,Edward Adam 以基督論為中心探討「亞當—基督」概念。他一方面承認可以從敘事角度來看待保羅基督論中對亞當的指涉,但他反對將敘事詮釋進路推及至認為保羅思想具有敘事結構或所謂「救恩史」的觀點。他認為:從內容上而論,保羅的思想氛圍是終末臨近的急切期盼,相信基督的十字架以及「主再來」的終末事件是上帝對歷史的強力介入,這種非連續性才是救恩的本質特徵。其次,保羅書信文本中的敘事結構並非是逐步邁向勝利和成全的漸進歷史發展,而存在以十字架為分水嶺的大轉折,這種轉折超越時空範疇。因此,拯救敘事是出現在保羅書信中的個別文本現象 (textual phenomenon),其產生是源於和《希伯來聖經》敘事的「互文反映」 (intertextual allusions)。值得一提的是,Adam 聯繫加6:15對復活的討論,認為保羅對《創世記》敘事的指涉為他以「新創造」來定義拯救的理念定下基調,人類的救贖是整個宇宙救
贖的一部分。
依照Adam 的立場和整體思路,對「前律法時期」性質和地位的詢問顯然並沒有意義,由於他明確拒絕「救恩史」觀念,進而認為亞當的墮落作為一個事件的意義並非在上帝與人類關係史的時間線中,而是在與基督事件這一中心主題的邏輯連結中,「亞當—基督」預表的意義即在於此。與此立場相近的是Francis Watson,他將林前15:21-22 納入考慮,並認為出現在保羅書信文本中的亞當墮落和基督事件並非處於同一時空層面,亞當只是一個寓意形象,基督不是「第二亞當」。